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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1EO117GD1005069-1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校内游泳池(二楼)
文章来源: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

住 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

开办资金/注册资本2924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

组织机构代码12440104455354200G
出租标的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校内游泳池(二楼)
标的挂牌起始时间2017-5-31
标的挂牌期满时间2017-6-13
出 
租 
标 
的 
情 
出租标的 
基本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
出租面积约125平方米(均位于校区二楼)
出租用途其他:游泳池对外开放
出租期限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只限于暑假,上午8:00-11:30,下午15:30-21:00)
租金挂牌价格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12000元,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5 %。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 年 (月/季/年)结算,承租方将首 年 (月/季/年)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 年 (月/季/年)租金于当年首月(当月/当季首月/当年首月)的 10 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出租标的 
使用情况
空 置
交易方式《网络一次性报价实施办法》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意向承租方应在经资格确认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本所交纳人民币 36000 元的交易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在委托期限内以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重新挂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出租行为的 
批准情况

监管单位名称: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批复文件名称: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出租申报审批表

批复文号:2016147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广州市越秀区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经营范围须包括游泳相关项目。含许可经营范围,如许可经营范围包括游泳项目,须提交相应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2. 意向承租方具有6年或者以上的学校游泳池向社会开放管理经验。 
3. 意向承租方的员工具有以下资质。 
①游泳救生员证(两名); 
‚②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两名); 
ƒ③教练员证(一名); 
④游泳池水质净化员证或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证(一名)。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以下内容: 
(1)无违规经营经历,曾经承租经营过的体育场地,体育设施没有出现拖欠租金等任何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并出示书面承诺,如发现有上述情形,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2)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办理承租项目的公众责任险。 
(3)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游泳池对外开放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并履行相关协议。 
(4)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60天内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的相关手续,证照齐全后方能方能对外开放营业。承担游泳池对外开放的,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5)承诺切实履行承担项目的全部履约条件。 
(6)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在招租成交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由银行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担保期限至租赁合同期满之日。 
5.意向承租方需依法纳税。 
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金额不少与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7.意向承租方不得以联合承租的方式参与竞价。

履约条件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游泳池对外开放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置并履行相关协议。
其他披露事项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游泳池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游泳池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保证金的设置 
与处理事项

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发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后,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必须凭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及交易保证金收据方可领取出租标的的交易须知。 
意向承租方持交易保证金交纳到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达账为准。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束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里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并保证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提供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名、盖章,标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 承租意向书原件。 
2. 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 《承诺书》原件内容为无违规经营经历,曾经承租经营过的体育场地,体育设施没有出现拖欠租金等任何违约行为,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并出示书面承诺,如发现有上述情形,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5. 《承诺书》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办理承租项目的公众责任险。 
6. 承诺书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游泳池对外开放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并履行相关协议。 
7. 《承诺书》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60天内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的相关手续,证照齐全后方能方能对外开放营业。承租游泳池对外开放的,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8. 《承诺书》原件,内容为承诺切实履行承担项目的全部履约条件。 
9. 《承诺书》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在招租成交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由银行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担保期限至租赁合同期满之日。 
10. 以下证书复印件须有持证本人签字,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及意向承租方盖章并标注“兹证明持证人为我单位员工”。 
①游泳救生员证二名; 
②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游泳)二名; 
③游泳教练员证一名; 
④游泳池水质净化证或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证一名
11.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税单。 
12.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金额不少与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仅包括意向承租方的银行定期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存款证明),且证明对象必须为意向承租方。 
13. 学校游泳池向社会开放管理经验及训练校队并获得游泳比赛名次的相关文件,承办学校游泳池相关合同以及游泳比赛相关获奖证书等资料。
14. 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9160900
传真(020)89160999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
>>下载附件:《游泳池对外开放租赁合同》 
>>下载附件:《条件设置的说明》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9160864,传真:(020)89160999,E-mail:gemas1999@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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